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 2010-7-19 20:28 | 作者: 本站整理 | 来源: 设计联盟 | 查看: 32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顺德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顺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包含工业产品研发设计、软件开发设计、动漫设计,以及与工业设计紧密关联的产品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品牌策划咨询等上下游相关业态。
第三条 本办法围绕以下目标促进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发展:
(一)促进形成产业发展氛围和设计文化软实力;
(二)促进设计创意与传统制造业的对接和融合;
(三)促进提升区域设计创新能力和设计应用水平;
(四)促进设计创意产业体系完善和产业集群发展。
第四条 本办法统筹区镇(街道)两级政策资源,上下联动促进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发展。区财政设置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实施系列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础性、关联性和关键性的工程和项目,主要范围包括:
(一)产业环境氛围营造;
(二)产业载体(园区、平台、重要设施)建设;
(三)设计人才和机构培育;
(四)产业市场建设;
(五)引导产业重点领域突破;
(六)其他由区政府决定实施的工业设计创意产业促进工程或项目。
各镇(街道)参照区有关规定,安排配套经费加强辖区内的工业设计创意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