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征集会徽和吉祥物
发布: 2010-7-24 08:41 | 作者: Beach | | 查看: 29次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定于2012年9月间在天津举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方案。
应征作品征集形式及设计、创作要求
1.会徽、吉祥物设计要求:
⑴ 会徽用彩色图形设计(会徽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具有鲜明的体育元素、象征意义和艺术魅力;
⑵ 吉祥物设计为每套12(件)幅,其中一幅为单独的吉祥物,另11(件)幅作品可根据全国大学生运会所设定的比赛项目而设计不同的形态(包括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排球、游泳、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跆拳道、毽球等11个项目,以最终竞赛总规程为准),要体现每个项目的运动特点和象征体育精神;
⑶ 应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和谐、大方,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⑷ 设计必须是彩色原稿件,设计纸规格为正度8开或16开。
2.宣传画设计要求:
⑴ 宣传画为每套8幅,单幅规格为60cm×90cm,竖式构图;
⑵ 每幅作品必须具备主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含英文)",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作为设计基本元素,并包含在画面内使其成为宣传画的有机组成部分;
⑶ 每套作品中应有一幅以会徽为主画面,一幅以吉祥物为主画面;
⑷ 体现当代大学生体育健儿奋力拼搏、勇往直前的体育精神和天津市人民热情、好客、文明、友好的精神风貌。
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1份(包括获奖情况);
2.应征人简介、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1份;
3.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4.应征会徽、吉祥物或宣传画的作者应交作品一式2份;
奖励办法
1.本届全国大运会征集的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入围作品各前10名的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份;入围作品各前 3名的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证书一份;
2.经最终评审确定为本届全国大运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的原创作品,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20,000元人民币及证书1份;
3.各设计单位及个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获奖单位领奖时须提供奖励金额的正式发票,个人获奖的实际奖励金额为上述奖金额度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
征集活动时间和截止日期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10月31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筹委会(以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12月份公布。
表格及其它细节请访问官网:www.dyh2012t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