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打开这个页面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链接的a:hover效果又出来了。我想了一下,点了那个链接,然后回过头再点,果然又没了。连忙检查css文档,发现a:hover属性写在了visited之前,改写到之后,重试,ok!
以前看书的时候注意到css中关于链接表现的书写有提示说各属性顺序不能颠倒,一直没有注意,写的时候通常都很随意。现在看来不能这个顺序还是很重要的。
css中关于超链接的四个属性一般正常顺序为:link,visited,hover,active,即
a:link
a:visited
a:hover
a:active
也可以 a.name:link {} ...
link:连接平常的状态
active:连接被按下的时候
visited:连接被访问过之 后 hover:鼠标放到连接上的时候
激活的、已访问的、未访问的或者当有鼠标悬停在其上的链接,它们会在支持 CSS 的浏览器中以不同的方式显示出来:
a:link {color: #FF0000} /* 未访问的链接 */a:visited {color: #00FF00} /* 已访问的链接 */a:hover {color: #FF00FF} /* 当有鼠标悬停在链接上 */a:active {color: #0000FF} /* 被选择的链接 */注释:为了产生预期的效果,在 CSS 定义中,a:hover 必须位于 a:link 和 a:visited 之后!!
注释:为了产生预期的效果,在 CSS 定义中,a:active 必须位于 a:hover 之后!!
注释:Pseudo-class(伪类)的名称对大小写不敏感。
注释:伪类可与 CSS 类配合使用:
a.red:visited {color: #FF0000}<a class="red" href="css_syntax.asp">CSS Syntax</a>如果上面这个例子中的链接已访问过,那么它会显示为红色。
另外,上面的几种不同的状态分别可以设置不同的背景图片(比如用做导航菜单时),可以替代OnMouseOver等事件!
详细的:
1:hover版本:CSS1/CSS2 兼容性:IE4+ NS4+
语法:
Selector : hover { sRules }
说明:
设置对象在其鼠标悬停时的样式表属性。
在CSS1中此伪类仅可用于a对象。且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在CSS2中此伪类可以应用于任何对象。
目前IE5.5+仅支持CSS1中的:hover。
:active版本:CSS1/CSS2 兼容性:IE4+
语法:
Selector : active { sRules }
说明:
设置对象在被用户激活(在鼠标点击与释放之间发生的事件)时的样式表属性。
在CSS1中此伪类仅可用于a对象。且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在CSS2中此伪类可以应用于任何对象。并且:active状态可以和:link以及:visited状态同时发生。
目前IE5.5+仅支持CSS1中的:active。
:link版本:CSS1 兼容性:IE4+ NS4+
语法:
Selector : link { sRules }
说明:
设置a对象在未被访问前的样式表属性。
IE3将:link伪类的样式表属性作用于visited伪类。
默认值由浏览器决定。
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
:visited版本:CSS1 兼容性:IE4+ NS4+
语法:
Selector : visited { sRules }
说明:
设置a对象在其链接地址已被访问过时的样式表属性。
IE3将:link伪类的样式表属性作用于visited伪类。
默认值由浏览器决定。定义网页过期时间或用户清空历史记录将影响此伪类的作用。
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
文章源自 设计联盟 www.DesignLinks.cn 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创意设计综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