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用设计奖:设计作品必须能让大众通用化使用,除了考虑不同年龄层、身障者和其他弱势使用族群,也顾及一般人的使用情况及需求所设计的产品或环境;以共融之精神,在合理范围内能让更多人使用或获得,而不须特别调整。
十、注意事项
(一) 本设计活动有关参赛报名、获奖之展览及专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费用。
(二) 所有参赛者,无论身分(学生,专业设计师或社会人士),皆需遵守本竞赛所有条文规定,并平等享有获得奖项/奖金的权利。
(三) 关于参赛者
1.参赛作品之知识产权属参赛者所有。
2.参赛者须配合提供其创作之详细图文资料,作为日后报导与展示之用。
3.在正式参赛前,若作品有在公开场合展出的可能,参赛者须自行确认并保护其作品之知识产权。
4.获得台北市长奖、各类别金、银、铜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项之作品,所缴交之模型(或实品)所有权移转台北市政府。
5.本竞赛协助国内得奖作品申请中华民国之知识产权服务。
6.所有的作品皆为参赛者的自主监督下完成。
7.参赛者同意遵守由主办单位决定的比赛规则,并接受评审团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同时没有其它关系人介入评选过程。
8.参赛者需为相关的审查和展览,提供一切合理的信息和实际生产的样品(如果需要)。
9.参赛者充分了解主办与执行单位对于归还作品等相关规定。
10. 参赛者充分了解有关比赛所提供的信息是正确且完整的,参赛者所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将按照主办单位的隐私政策进行使用
11. 参赛者充分了解他们的报名数据,图像和与任何宣传素材,可以由主办单位在竞赛中规划的项目中
(如各种宣传、巡回展览、出版或委托出版等)使用。
12. 参赛者在报名与提交作品时,充分了解竞赛简章的所有内容。
13. 最佳人气奖票选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将另行公布于官网上。
14. 请自行负责寄件作品运费和缴纳通关时所产生之所有费用。为避免进入台湾海关时间较长,影响作品到达时间,参赛者于寄件时勿将作品价值填写超过 50 美元。
15. 参赛者请按照要求规格提供设计作品;并请详阅竞赛简章,同意遵守简章及细则所有之规定。
16. 为避免运送过程中损坏,参加决选之模型及作品请自行将作品包装保护,若因包装保护不当造成运
送过程中损坏,主办与执行单位恕不负担相关责任。
17. 参与决选之作品(除台北市长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各类别金、银、铜奖获奖作品将不返还参赛模型及作品),于竞赛年度相关活动完成(约 12 月)后将安排模型及作品返还作业,提供寄回与现场领取两种方式,确切时间与地点将另行公告。
文章源自 设计联盟 www.DesignLinks.cn 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创意设计综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