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品征集。8月1日—9月30日,由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和参赛作品至大赛组委会,并确定参赛作品。
(三)作品初评。10月中旬,由评审组进行初评,评出进入终评的作品。
(四)网络评选。11月初,对进入终评的参赛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五)作品终评。11月底至12月,举办入围终评商品专题展览,现场由专家和大众评审代表组成评审组对入围终审的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获奖作品。
(六)颁奖活动。现场评审完成后,举办颁奖活动。为获奖作品推荐单位(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七)宣传推广。大赛结束后,通过编印《2022青海省旅游商品文化创意大赛获奖作品汇集》、举办历届获奖作品推介会、设立文创商品专柜等多种方式进行推广宣传。
七、参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若发生上述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单位(个人)承担。
(二)参赛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含指导老师)最多不超过5人。
(三)提交的参赛报名表及承诺书需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上报后不得进行内容修改,否则视为自动退出本届大赛。
(四)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作品、图片、设计说明、影像中均不得体现作者及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五)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制作、邮递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七)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对获奖作品,大赛主办方享有优先进行公益性收藏、组织成果转化和产品交易、优先获得知识产权售让的权利。
(八)未获奖参赛作品在大赛结束后自行联系组委会退还。获奖作品同意在今后主题展览中继续参展的,经商定后,由组委会统一征集保管。本次大赛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八、参赛方式
(一)报名渠道
1.组织推荐: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机构、高等院校组织本地、本单位报送参赛作品,并将推荐参赛项目的报名表等参赛资料上传到大赛指定邮箱。
2.自行报名:个人或团体通过大赛指定邮箱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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