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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王昭君雕塑标志性景观设计方案

核心提示: 一、背景征集王昭君雕塑标志性景观设计方案王昭君中国古代四大美人之一,被人们誉为和平使者。昭君出塞跨越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成为影响中

一、背景

征集王昭君雕塑标志性景观设计方案

王昭君中国古代四大美人之一,被人们誉为“和平使者”。昭君出塞跨越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成为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历史事件。其精神实质——“和美文化”经受了2000多年的历史考验,融合农耕文化、宫廷文化与草原文化,从历史文献到浩如烟海的小说、诗歌、戏曲、散文、书画、影视等,通过无数文人墨客的传播演绎,形成了独特的“和亲、和谐、和平”昭君文化,并传播到英、美、法、日、韩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目的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为弘扬昭君文化,打造昭君故里地标,特征集该王昭君雕塑标志性景观设计方案,以便立于昭君村景区入口处。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方案征集

建设位置: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昭君村景区入口处(详情见附一)

征集主题:围绕昭君雕像的主题公园景观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17年5月30日

作品提交时间:2017年7月---2017年11月20日

评选入围作品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03日

通知入围结果时间:2017年12月06日--2017年12月10日

入围作品汇报时间:2017年12月20日

(通知入围结果及作品汇报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五、征集安排

(一)参选对象及要求

1、参选对象:国内外景观设计团体及个人

2、参选要求: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需填写《2017昭君雕像设计海选征集报名表》,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二)公告及报名

1、本公告将面对各景观论坛,以及相应有公信力的景观设计平台发布。

2、报名单位(个人)将报名表、主创人员简历等资料发送至主办单位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由主办方提供详细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

(三)创作及报送

设计单位根据主办方要求进行创作设计,将设计成果实体文本、光盘或模型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给主办方,电子版以电邮的方式发给主办方联系邮箱。允许一家单位提交多部设计方案成果。

(三)作品提交要求:

A3作品文本3份,光盘资料一份,光盘内容包括:文本电子版、入围后演讲PPT文件,以及展板的电子版(展板不得超过两张),或动画视频短片等有助于说明设计理念,展示设计效果的电子在文件,报名表一份。

参赛选手需将电子文件另外发送至邮箱,并附上参赛报名表。

邮寄地址: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兴发大楼)

电子邮箱:wanyiming9@163.com

联系人:万一鸣18371749996

六、设计方案要求

1、设计内容:

1)昭君文化主题公园景观,其中王昭君雕像由主办方提供,其雕塑大小材质可根据具体公园景观进行适当地调整和处理;

2)其公园位于昭君村景区入口处,需适当与景区结合,体现出入口的导向性;

3)其公园位置视野开阔,是香溪河与古夫河的交汇处,三面环水,一面为昭君桥,实为交通要塞咽喉之地,需要突出其地标节点的重要性。

2、设计要求:

内容、形式、材质、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能向大众展示昭君文化及其精神风采。

1)主题突出。参选作品要准确把握昭君文化的定位,充分凸显昭君主题,构建独特的昭君文化风景。

2)创意独特。参选作品应富有创意、直击主题,具有鲜明的可识别性,其景观可考虑结合部分展览型小建筑。

3)融合环境。参选作品需要融入周边山川河流的美景之中,施以和谐之美,不能违背相应的文化主题。

七、方案评审及奖励

作品初选:

主办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初选,选出10件入围作品,主办方支付每件入围作品费用2万元(税费自理,奖金包含产权转让费)。

深化及评审:

作品入围的设计单位或个人,按照主办方通知安排参加评审会,评选确认前三名作品入选。主办方支付入选设计单位(或个人)第一名20万元、第二名10万元、第三名5万元现金奖,(税费自理,奖金包含产权转让费)。第一名方案将作为实施方案,相关事宜主办方与获奖者另行协商。

八、重要声明

1、设计作品产生的费用由应征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2、设计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设计作品无论入围与否,主办方均不予退还,由设计单位(或个人)自行备份保留底稿。逾期报送的材料不纳入评选范围,亦不予退还。

3、设计单位(或个人)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保证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其作品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严禁抄袭、舞弊行为,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应征资格;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设计单位(或个人)承担。设计方案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4、主办方对所有入围作品拥有知识产权、永久使用权、修改权和综合处理权,设计单位(或个人)不得将设计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主办方之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使用,并同意主办方无偿对其作品进行集收出版、展示发布。

5、获得第一名的作品单位(或个人),将负责后续深化设计资格,其深化设计相关的费用按市场价另签协议,以确保作品的完整性,并配合主办方后续施工单位工作,完成景观及周边的施工、制作及安装等事宜。

6、报名单位(或个人)可联系主办方进行现场踏勘,费用由报名单位自理。

7、本次活动所设奖金均包含产权转让费。

8、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发生纠纷后,双方同意由主办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9、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以上要求,无须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再予确认。

10、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2017年2月16日

文章源自 设计联盟 www.DesignLinks.cn 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创意设计综合网站

编辑: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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